空氣凈化器標準GB/T18801(修訂草案稿V1.5)的九大問題
筆者拿到了空氣凈化器標準GB/T 18801(修訂草案稿V1.5),通讀一遍,發(fā)現(xiàn)問題多多,不僅不能糾正原2008版標準造成的市場混亂,而且還會加重市場的混亂,使得消費者無法依據標準選擇合適的空氣凈化器,廠家的虛假宣傳和質量問題失去國家質量部門監(jiān)管所需的標準依據,專業(yè)人士也會一頭霧水,無法理解標準的某些內容,新空氣凈化技術企業(yè)和良知企業(yè)的低噪聲,真實凈化效率好,無二次污染的空氣凈化技術和產品也會受到標準的制約,急需重權出擊,呼吁修改。
總體來講,筆者認為存在以下九個主要問題:
1.國標空氣凈化器標準實質是空氣凈化器檢測標準。
空氣凈化器標準應該對空氣凈化器進行詳細的定義,分類、原理、構造、材料、制造環(huán)境、主要參數、安全性和注意事項給予規(guī)范性指南。但目前看到的修訂稿沒有看到相關規(guī)定和說明,是一個專業(yè)人員才可以弄清的標準。25頁標準中只有2頁對空氣凈化器類型和引用標準等定義和說明,其余23頁幾乎全部是與檢測相關的專業(yè)定義和描述。空氣凈化器標準服務對象包括億萬消費者,不同于那些專業(yè)性強,服務群體為專業(yè)人員的標準。在空氣凈化器標準的用語和說明上應采用通俗化的語句說明空氣凈化器的分類。美國將空氣凈化器標準分為檢測標準和應用指南,一個是給專業(yè)人事的性能評價標準,一個是給消費者的使用指南。這就使得消費者通過指南弄清自己的正確需求和選擇依據,制造商通過檢測標準確定性能和完善產品,監(jiān)管部門通過指南要求和檢測規(guī)定監(jiān)管產品,整個市場處于有序和健康發(fā)展的框架下。中國空氣凈化器市場的混亂就是標準和指南的缺失所致。
2.產品分類使消費者和專業(yè)人士一頭霧水。
標準修訂稿的第4項產品分類和命名的4.1.1條為按凈化原理分類,將空氣凈化器分為以下10類:
1) 過濾式;2)吸附式;3)絡合式;4)化學催化式;5)光催化式;6)靜電式;7)負離子式;8)等離子式;9)復合式;10)其他類型。修訂稿沒有對這10類空氣凈化器進行最基本的原理定義和參數規(guī)定,即便是專業(yè)從事空氣凈化專業(yè)的人事,也未必能弄清楚什么是絡合式,化學催化式,光催化式,靜電式,負離子式和等離子式。
3.沒有對空氣凈化器的關鍵部件高效過濾器和其他過濾器做任何規(guī)定和說明。
采用高效過濾器的空氣凈化器是市場主流,高效過濾器本身是過濾型空氣凈化器的關鍵部件。通觀修訂稿正文,只字未提高效過濾器,使人費解??諝鈨艋魇袌龅膩y像,很大程度是制造商在宣稱他們使用了過濾效率達99%甚至99.99%的HEPA過濾器,但大多數是三無產品,炒做概念,質量與真HEPA相差甚遠。由于標準的這個重大缺陷,市場上用于空氣凈化器的高效過濾器幾乎全是三無產品,甚至用紙殼做過濾器外框,無防損害保護網,無國標規(guī)定的強制標識,無出廠過濾效率檢查。紙殼外框造成過濾器四邊漏風和防火性能降低,高效過濾器實際變成了中高效過濾器。
4.噪聲超標嚴重,損害健康。
2008版國標空氣凈化器標準對噪聲規(guī)定如下:
這個對空氣凈化器噪聲指標的規(guī)定,已經引起了消費者的普遍反對。“鬧死了”是消費者對空氣凈化器的普遍評價,特別是那些被某些機構評價為空氣凈化效果最好的空氣凈化器。然而,新的修訂稿不僅沒有降低噪聲指標,反而提高了噪聲指標。如原來規(guī)定空氣凈化器潔凈空氣量大于150小于400m³/h的噪聲指標為小于或等于60dB(A),新的修訂稿改為66dB(A)。甚至允許大潔凈空氣量的空氣凈化器噪聲76分貝,令人難以置信。世界衛(wèi)生組織早就確定環(huán)境噪聲高于55分貝,將對身體產生傷害。
5.空氣凈化器外殼標識不標適用面積,噪聲等參數不妥。
空氣凈化器的用戶是千家萬戶的市民,如果不在空氣凈化器外殼上標注該空氣凈化器權威部門給出的適用面積,高低速潔凈空氣量,噪聲,過濾器更換周期等,將使消費者選購時面臨困難,容易被虛假宣傳欺騙。
國標修訂稿8.1.2條性能特征標志規(guī)定:潔凈空氣量(CADR),凈化能效,噪聲應標注在產品銘牌上。漏掉了適用面積。筆者建議在空氣凈化器產品標識上給予如下標識。
6.沒有規(guī)定空氣凈化器可達到的房間空氣凈化指標。
消費者購買空氣凈化器的目的是希望房間空氣品質有利健康,符合健康標準。
然而,修訂稿沒有對這個必須規(guī)定的空氣質量指標做出任何規(guī)定。使用空氣凈化器的目的就是為了達到符合上述指標的一項或多項。不做規(guī)定,不利于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利益,也不利于引導和規(guī)范空氣凈化器廠家制造和研發(fā)可達到室內空氣標準的空氣凈化器。
7.國標空氣凈化器檢測倉僅30m³,11.9m²,太小,不利于評判凈化性能。
民居環(huán)境的單個房間面積90%均大于12m²,20~30m²²為多。國標實驗倉僅為11.9m²,高度2.5米,不利于評判空氣凈化器在真實環(huán)境的凈化性能。新的修改稿應該修改空氣凈化器性能檢測倉的尺寸,使得檢測結果容易對應真實的民居環(huán)境,同時糾正空氣凈化器短路循環(huán)造成的凈化性能檢測的偏差。
此外,修改稿的檢測倉內只有一個檢測空氣潔凈度的探頭或儀器,又在一個尺寸很小的檢測倉內,放在檢測的空氣凈化器前方,這就造成了大流量前出風的空氣凈化器的短路潔凈氣流迅速覆蓋探頭點,造成檢測效果好的假象。對于上出風和側出風的空氣凈化器,盡管它們的氣流設計不容易短路,可得到更好的房間混合凈化效果,但在檢測倉內他們吃虧了。檢測倉的錯誤設計造成不公平的空氣凈化器評估,需要糾正。
8.相同空氣凈化器潔凈空氣量的適用面積比美國大很多。
修訂稿附錄E規(guī)定:A=0.15×CADR。即空氣凈化器適用面積(A)等于0.15乘潔凈空氣量(CADR)。例如,若一款空氣凈化器標注潔凈空氣量為200m³/h,其適合的房間面積就是200×0.15=30m²。
美國空氣凈化器標準規(guī)定的適用面積計算公式是:A=0.083×CADR,可計算得到200m³/h,其適合的房間面積就是200×0.083=16.6m²。
同是200m³/h潔凈空氣量,在美國只適合17m²單一房間應用,在中國適合30m²房間面積,相差44%。
9.只對0.3微米以上顆粒物總數檢測,確定潔凈空氣量誤差太大。
標準修訂稿指出;消費者使用空氣凈化器的目的就是使室內空氣質量達到“優(yōu)”,對應PM2.5濃度上限為35μg/m³。修訂稿規(guī)定用0.3微米以上顆粒物總數判定固態(tài)污染物的凈化效果,并以香煙的煙塵為污染源。PM2.5的定義是小于或等于2.5微米直徑的顆粒物,當然就包括0.1,0.2,0.3直到直徑2.5微米的顆粒物。PM2.5顆粒物的不同粒徑數量比例關系是越小的粒徑,顆粒數越多。其中0.1~0.3微米直徑之間的顆粒物數量比例占到PM2.5顆粒物總數的93%左右如果按國標只檢測0.3微米直徑顆粒物以上的空氣凈化效果,就漏網了93%的PM2.5顆粒物。顯然,標準修定稿規(guī)定的只對0.3微米以上顆粒物檢測是個重大技術失誤。
輿論界和市場普遍認為標準的失誤是空氣凈化器市場亂象的根源,甚至制造商也同樣認為。我國早就有成熟的空氣潔凈技術標準,并且是國際ISO空氣潔凈技術標準的編制方。建議有關部門能夠引入空氣潔凈技術和衛(wèi)生技術的專業(yè)人士,以及消費者代表參加標準的制定。霧霾容不得我們在標準層面再次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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